文 件 申 請

ㄧ、目的:

為保護病人所有資料不外流,及讓本院員工了解其複製病歷的流程,特訂立此項工作手冊。

二、範圍:

本院所有工作人員及患者及家屬,所屬本院全部門住診病歷。

三、作業說明:

  (一)一般民眾:

      (1) 申請人至櫃檯掛號,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若非本人申請需填寫申請書及出示申請人證明文件。

      (2) 病歷室工作人員將患者病歷送至診間,經醫師確認簽名蓋章後,將申請單送回病歷室做複印的動作。

      (3) 申請人至櫃檯批價繳費後由櫃檯人員用印。

      (4) 經申請人確認複印張數後領取複印病歷。

  (二)住院患者:

      (1) 由患者或家屬提出申請。

      (2) 由護理人員協助填寫申請單,並經主治醫師確認簽名蓋章後,將申請單送回病歷室做複印的動作。

      (3) 申請人至櫃檯批價繳費後由櫃檯人員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