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與醫療團隊充份合作是疾病治療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醫病雙方瞭解病人的權利與合作義務,有助於良好的醫病溝通,增進雙方之合作與互信。期待所有病人能與醫院攜手打造健康和諧的醫療環境。

病人的權利

一、有權接受治療,不因國籍、性別、年齡、性向或社經地位而受到歧視。

二、有權在安全及隱私的醫療環境接受診療照護。

三、有權參與診療照護過程之諮商與討論,並決定治療方式,包括選擇其他治療或拒絕治療。

四、有權詢問並得知關於病情之診斷、檢查檢驗結果、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

五、有權決定是否在病危時施行心肺復甦術。

六、有表達減輕疼痛的權利。

七、有權要求醫護人員提供疾病照護、用藥、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資訊。

八、病情資料與紀錄均由本院妥善保管並保密。

九、有權申請自已的病歷複製本、診斷證明書與醫療費用明細表。

十、若對本院有任何抱怨或建議時,有權向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回應。

住院期間您的義務/配合事項

第一條:當您辦好住院手續時,醫療團隊會依照您的需要,開具膳食種類醫囑,若您有需要醫院提供之膳食,請向護理站提出。如要暫停供應或變更膳食種類時,請於下列時間通知護理站辦理:早餐於前一晚18點前,午餐10點30分,晚餐16點30分。

第二條:您入住後要暫時離開病房時,請告訴護士,以免影響治療;如有特殊理由預外出離院者,須先經主治醫師允許及向護理站辦妥請假手續(每次以四小時為限),方可離院,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依規定夜間十點以後不能請假且不得外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未經請假而離院及請假逾時四小時未歸者,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

第三條: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訂有管制時間。您住院期間如需有家屬陪伴照料,請辦理入住手續時,需向病房行政人員辦理陪病證,並請隨身攜帶,以便陪病者出入醫院。本院門禁時間為晚間9點至次日早上6點;門禁期間,僅持有陪病證者可進出病房,至於無陪病證者,請於晚間9點離院,以維護病房安全及其他病人之權益。

第四條:您住院期間,請配合本院規定穿著適當衣物及配戴識別手圈,以為治療或檢查時核對身分之依據。

第五條:請您配合病房安寧,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第六條:為了維護您的健康,本院全面禁止吸菸、禁酒、禁嚼檳榔、禁賭博及於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請訪客與家屬全力配合。

第七條:為維護病房安全,任何人不得在病房、浴室、洗手台上使用電器烹煮食物並不得使用未經本院許可電器品等或其他危險物品。若有需要者可徵得護理人員同意後使用微波爐。

第八條:為維護您財務的安全,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金錢、以謹防偷竊及不法人士行騙。

第九條: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及擾亂安寧。

第十條:發現可疑人物逗留、閒逛請知會本院員工。

第十一條:病人及家屬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品到醫院,違者以自動出院或報警處理。

第十二條: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或其他醫護人員,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

第十三條:請配合醫護人進行醫療計畫,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

第十四條: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如果您有服用,請告知醫護人員。

第十五條: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告知護理站。

第十六條:本院提供住院病患乙套被服及衣服,相關盥洗用具請自備。家屬或陪病人員棉被部分採取租借方式,病房收費以件數計算,租借一件棉被租借費用新台幣五十元,加護病房收費以日計算,租借一件棉被租借費用新台幣一百元,此費用將於出院結帳時一併計算。